上海直飞马尔代夫1晚马累经济+禧亚世嘉4晚自由行
编号:20230809MU

上海直飞马尔代夫1晚马累经济+禧亚世嘉4晚自由行禧亚世嘉4晚自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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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理由
1马尔代夫禧亚世嘉岛(又名思雅玛岛) Siyam World Maldives于2021年10月份开业,是SUN集团在马尔代夫的第五家度假酒店
2.禧亚世嘉岛位于Noonu环礁南端,从维拉纳国际机场乘坐水上飞机仅需40分钟,也可乘坐 30分钟国内航班前往马法鲁机场,然后乘10分钟快艇。
3.岛屿是马尔代夫最大的自然岛屿之一,占地54公顷,拥有超过四公里的白色沙滩和六公里的内湖环礁,与伊露岛遥遥相望,仅需15分钟快艇即可实现双岛体验。
4.禧亚世嘉全岛约500间客房,一共有18类房型,其中沙屋5类,水屋8类,住宅系列(The Beach House Collection)5类。
5.面积从89平米到3000平米不等,包括郁郁葱葱的泳池海滩别墅、宽敞的海滩套房和令人叹为观止的海滩住宅套房,以及有趣的水上别墅——配有私人泳池+水上滑梯。
6.度假村拥有最先进的水上乐园,提供各种机动和非机动的水上活动,大人小孩都能享受其中。
7.禧亚世嘉岛拥有9个餐厅,5个酒吧,提供独特优质的全方位餐食娱乐计划-WOW非凡体验,满足住客对美食的所有期待。全岛的异国风味的美食体验除意大利菜、印度菜和烧烤菜之外,还额外提供纯素食菜肴。

行程安排

第1天上海--马尔代夫
  • 交通:飞机+汽车
  • 住宿:马累经济酒店
  • 景点:马累经济型酒店
D1 是日从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起飞前往马尔代夫,抵达后由酒店专人举牌接机,接机后核对游客名单,后在酒店工作人员的安排下搭乘汽车前往马累经济型酒店入住 ,酒店入住时间为当地时间下午14点。马累酒店工作人员于当日会通知游客于第二天的退房时间及度假村的水飞交通时间;
第2天马尔代夫禧亚世嘉度假村自由活动
  • 交通:
  • 餐饮:
    早餐: 马尔代夫马累经济酒店
    午餐: 马尔代夫禧亚世嘉度假村
    晚餐: 马尔代夫禧亚世嘉度假村
  • 住宿:马尔代夫禧亚世嘉度假村
  • 景点:马尔代夫禧亚世嘉度假村
今日在马累酒店人员的安排下,将游客送往马尔代夫国际机场,禧亚世嘉酒店的工作人员在马累国际机场接游客前往水飞码头搭乘水飞机前往禧亚世嘉度假村;

漫步海滩,享受自然清新的空气,感受马尔代夫的热带风情。或建议自费:在经验丰富的船夫带领下乘船出海,畅游其它度假岛及渔村岛。游客亦可探访当地的渔村,了解当地渔民的日常生活方式,还可购买当地的手工艺品作为纪念。 23062116593488057.jpg
第3天马尔代夫禧亚世嘉度假村自由活动
  • 交通:
  • 餐饮:
    早餐: 马尔代夫禧亚世嘉度假村
    午餐: 马尔代夫禧亚世嘉度假村
    晚餐: 马尔代夫禧亚世嘉度假村
  • 住宿:马尔代夫禧亚世嘉度假村
  • 景点:马尔代夫禧亚世嘉度假村
全天自由活动
漫步海滩,享受自然清新的空气,感受马尔代夫的热带风情。或建议自费:在经验丰富的船夫带领下乘船出海,追寻海豚或在印度洋上品着鸡尾酒观赏壮美的日落。
第4天马尔代夫禧亚世嘉度假村自由活动
  • 交通:
  • 餐饮:
    早餐: 马尔代夫禧亚世嘉度假村
    午餐: 马尔代夫禧亚世嘉度假村
    晚餐: 马尔代夫禧亚世嘉度假村
  • 住宿:马尔代夫禧亚世嘉度假村
  • 景点:马尔代夫禧亚世嘉度假村
漫步海滩,享受自然清新的空气,感受马尔代夫的热带风情。或建议自费:在经验丰富的船夫带领下乘船出海,追寻海豚或在印度洋上品着鸡尾酒观赏壮美的日落。
第5天马尔代夫禧亚世嘉度假村自由活动
  • 餐饮:
    早餐: 马尔代夫禧亚世嘉度假村
    午餐: 马尔代夫禧亚世嘉度假村
    晚餐: 马尔代夫禧亚世嘉度假村
  • 住宿:马尔代夫禧亚世嘉度假村
  • 景点:马尔代夫禧亚世嘉度假村
全天自由活动
漫步海滩,享受自然清新的空气,感受马尔代夫的热带风情。或建议自费:在经验丰富的船夫带领下乘船出海,追寻海豚或在印度洋上品着鸡尾酒观赏壮美的日落。
第6天MU236 马累—上海 19:40 ~ 05:50+1
  • 交通:飞机
  • 餐饮:
    早餐: 马尔代夫禧亚世嘉度假村
  • 住宿:飞机上
酒店大约于早12点左右办理退房手续,后在酒店工作人员的安排下搭乘水飞前往马累机场搭乘国际航班返回上海;MU236 马累—上海 19:40 ~ 05:50+1

备注:岛上的所有设施都是酒店所有,客人在岛上的所有消费都可以签单后在退房时一并结算,建议退房前一天结算,结算后用现金消费,以避免退房时核算账单耽误时间!
第7天回到上海
抵达上海浦东国际机场;
自行返回温馨的家;

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上海往返马累的国际机票含税
2、第一晚马累经济型酒店住宿含早含接送
3、马尔代夫禧亚世嘉岛(酒店4早4中4晚餐)(入住前及退房后不含,未使用不退款)
4、马累往返度假岛的水飞接送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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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不包含
1、个人护照办理费用。
2、1人入住需要补单房差,
3、非我社控制因素下所引起的额外消费或损失(如自然灾害、当地风俗等)
4、除上述费用包含外其它一切个人消费
5、请于出发前15天支付全款,没有及时付清款项的,我司有权取消订单,产生的损失由委托方承担 。
6、务必在最后付款日期前将以上款项交至我社,如我社未能如期收到团款,所预定的项目将视为自动 放弃,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保险及个人旅游意外保险(建议客人自行购买旅游意外险。旅游意外险承保年龄上下线为:出生1岁到100岁;对于70周岁以上的游客,保险公司只按以上保额赔付50%,保费不变;)
签证/签注:提交的因私护照或者通行证有效期为自回程日期起半年以上,同时护照须具有三页空 白页以上,自办签证/签注者应当确保所持签证/签注在出游期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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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订须知

机票预定提示:

具体航班时间以出票为准。
机票说明: 机票一经报名,不可取消或更改。

1、机票的签、转、退等事宜须按照航空公司规定办理。通过旅行社向航空公司申请的优惠票通常附带限制条件:
(1)机票出票后,不可变更姓名、日期和航班。
(2)凡是需要交付定金的机票占位,即便没出票,取消占位也会发生定金损失。
(3)机票为往返或者联程机票的,预订人应当按顺序使用,如未按顺序使用,或预订人在部分或全部航段未能按时乘机的,航空公司将取消预订人的后续航班,未乘坐的航段费用航空公司将不予退还。因上述情况造成的损失或预订人无法出行的责任,由预订人自行承担。
2、机票(或电子客票行程单)票面价有可能与机票报价不等,预订人应当对航空公司的商业运作给予理解。预订人可以索取与实际交费数额相等的正式发票。
3、国际机票的航空税不包含在机票报价中,航空公司通常以出票时的汇率为依据确定航空税金金额。如果汇率变化,航空税实际价高于预收价格,预订人须补缴差额部分。

酒店预定提示:

备注:
1、乙方是否能成功预订该酒店房型以酒店回复确认为准,若订不到甲方指定酒店或房型,甲方可选择 更换房型、更换酒店或更改日期等,或乙方将订金退还甲方(退款金额以乙方到账金额为准,不包括刷 卡手续费或者支付时产生的其他手续费),乙方不承担责任。
2、关于办理入住时间和退房时间均以酒店安排为准,入住时请自行与酒店前台核实。
3、酒店说明: 酒店以实际确认回来为准,酒店一经确认,不可取消或更改。

1、酒店入住、离店、因故提前退房、延住等事宜须按照相应酒店的规定办理。如提前入住或推迟离店,酒店可能酌情加收一定的费用。
2、酒店通常规定12点以前办理退房手续,下午3点后办理入住手续,少数酒店或特殊假期例外。
3、如预订人变更预订,须按酒店变更预订的相关规定办理。另有定金(或其他)约定的,则需承担定金损失或依约定办理。

补充说明:

提交的因私护照或者通行证有效期为自回程日期起半年以上,同时护照须具有三页空 白页以上,自办签证/签注者应当确保所持签证/签注在出游期间有效;

预定流程: 收到咨询后核实报价--客人接受价格-给护照/名单-我司查房--有房就收定金,收定金后下酒店预定单。
马尔代夫酒店接受全球邮件预定,酒店会在24-72小时回复 房间是否确认成功,如预订成功收全款,如预订成功不得取消;
如酒店回复预订不成功,可以 退定金或者 换酒店。

备注说明:

马尔代夫为自由行产品,航班及酒店根据不同日期,不同酒店,不同房型价格不同,请及时沟通及时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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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合同变更:

1、协议生效后,甲方要求更改的,应选择同一出发地和目的地并仍在可售卖日期内的产品,或经乙方 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协议中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符合出游条件的第三人。但甲方应向旅行社支付由 此增加的服务费用以及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也由甲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服务费用,乙方应当退还甲方。
2、协议生效后,因乙方原因引起的更改,由此增加的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服务费用,乙 方应当退还旅游者。
3、协议生效后,如有任何变动调整,及时签订补充协议调整。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解除协议的,将按照以下标准向乙方支付业务损失费(春节、“十一”国庆节等黄 金周旅游高峰期、法定的节假日及其他部分地方性重大节日期间的业务损失费见“特别约定”):
出发前30日以上,按协议费用总额15%支付业务损失费;
出发前30日至15日,按协议费用总额50%支付业务损失费;
出发前14日至7日,按协议费用总额的85%支付业务损失费;
出发前7日至出发当日,按协议费用总额的100%支付业务损失费;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业务损失费不足以赔偿乙方实际损失,乙方将按照实际情况扣除业务损失费后退 还给甲方,但业务损失费最高额不应当超过协议费用总额。
(2)甲方未按协议约定或者未经乙方同意,临时要求改变机票、酒店或租车等行程的,费用自理,并 不得要求退回已支付的费用。
(3)甲方其他违约责任:

2、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在出发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协议的,或者甲方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乙方不能出发通知,不 同意改期、延期出行或改签产品线解除协议的,则向甲方退还已收取的代订项目服务费。
同时,按下列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出发前30日至15日,支付协议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出发前14日至7日,支付协议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出发前7日至出发当日,支付协议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自觉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尊重目的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禁忌,爱护旅游资 源,保护生态环境;
(2)甲方应遵守我国和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按时归 国并按要求参加面试和面试销签、提交销签材料,如甲方违反该条规定,甲方自愿承担乙方因此产生 的全部损失,同时,如甲方提交保证金的,乙方有权直接扣除全部保证金,如甲方提交担保函的,乙 方有权按照担保函中的保证金额向甲方和甲方担保人索赔。
(3)甲方委托乙方代办签证的,需要甲方缴纳出境保证金:
a、甲方需向乙方缴纳人民币 0.00 元/人的担保金,合计: 0.00元/人* 2人= 0.00元,甲方最晚于出签 后2个工作日内缴纳。甲方逾期未足额缴纳保证金的,乙方有权终止服务、解除合同,甲方应承担已经 实际发生的费用。
b、甲方委托乙方代办签证,乙方先不收取甲方保证金的,在甲方提供必要签证资料后,根据实际情 况,乙方要求甲方缴纳保证金或补充材料的,甲方必须给予配合,否则乙方有权终止服务,解除合同,由此带来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4)甲方应特别注意目的地的法律法规及风俗禁忌,慎重选择骑马、攀岩、滑翔、漂流、潜水、游泳 、跳伞、热气球、蹦极等高风险或带有危险性的产品;
(5)甲方应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6)甲方应当确保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及联系电话真实有效,因甲方提供材料存在问题或者自身其他 原因被拒签、缓签、拒绝入境和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给乙方造成损应当承担赔偿责。
(7)甲方向乙方提交的因私护照或者通行证有效期为自回程日期起半年以上,同时护照须具有三页空 白页以上,自办签证/签注者应当确保所持签证/签注在出游期间有效;
(8)甲方应按约定向乙方全额支付所有代订项目的服务总费用;
(9)甲方应自行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
(10)发生意外事件或纠纷时,甲方应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 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11)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要求协助索赔时,甲方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凭据;
(12)节假日产品,鉴于资源的特殊状况,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取消或更改;
(13)甲方因自身原因致使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若因此造成乙方损失 的,还应对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4)甲方在委托事项执行过程中如有不满意之时,不得以滞留境外、拒绝登机(车、船)、拒绝入住 等方式对委托事项故意拖延、扩大损失、擅自取消行程等处理方法,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5)甲方在执行委托事项时,必须符合我国和目的地国家及地区的有关规定:委托事项实施方(如 酒店、机场、票务、景区、海关等)有另外特别规定的,甲方应予以遵守。
(16)甲方若持有非大陆因私护照,请自行向发证机关和目的地使领馆确认是否需要签证,如需签证 ,请自行办理。外宾回头签的,也请自行办理。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根据委托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报名。
(2)乙方有权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超出协议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3)乙方应告知委托人抵达目的地的具体接洽事宜;
(4)乙方按照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委托人提供服务;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协商、投诉解决不成的,向深圳市人民法院起诉。



委托人及代理人声明
双方确认
1、甲方知悉并确认预定信息无误,乙方接受甲方预定的以上事项。
2、甲方无法与乙方用合同确认事项的,甲方同意采用电话、短信、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与乙方确 认。 3、若甲方未能在最后付款期限前确认并付款,所有预定将会自动取消,乙方不再做任何事先通知。
4、甲乙双方同意签约可以采用复印件、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非原件形式。该非原件协议经送达确认 后视为有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特别约定
(1)在元旦、春节、五一劳动节、“十一”国庆节等黄金周旅游高峰期、法定的节假日及其他部分地 方性重大节日期间,甲方无论何时解除本协议,须向乙方支付全部机票、酒店或者车辆等费用总额的 100%的业务损失费。
(2)如甲方委托乙方代购的是包机航班机票或特价机票,该机票一经确认,则不能更改、不能转签、 不能退票。
(3)乙方仅对委托的内容负责,不安排旅游行程、不派遣领队,对委托内容以外的事宜不承担责任 ,非委托的事宜由委托者自行安排。本协议不适用法律法规关于组团的相关规定。 甲方在出游期间的 任何活动纯属个人行为,与乙方无关。
(4)甲方代理其他游客签约的,甲方有义务将本协议约定事项向其代理游客做出必要说明,并保证其 在协议中的签字能够代表其代理旅游者对协议约定的认可。如甲方未履行上述义务,导致其代理的游 客与乙方发生纠纷,责任在于签约人甲方,与乙方无关。

保险购买
乙方推荐甲方购买旅游意外险、财产遗失等保险,甲方可自行购买或者委托乙方购买。 意外保险赔偿 细则以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单内容为准,承保的保险公司具有最终解释权。请出行前向您的旅游顾问索 取代买成功的保单。

委托人健康告知
委托者在签订本协议前,以及在出行过程中应确保自身条件适合出行,委托者应当充分了解和斟酌自 己以及相关委托人的健康状况,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适应和完成出行活动。对于已经付费、签订本 协议的委托者,受托方视同委托者身体状况适合本次活动,对因委托者个人身体原因导致的损失不承 担责任。

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
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黑客攻击、
电信部门技术管制。
意外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
交通堵塞、列车航班晚点、景点临时不开放。
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协议的,乙方退还甲方未实际发生的费用后不再 承担其他任何责任;双方同意变更协议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减少的费用乙方退还甲方。

第三方责任
由于出入境管理局、各国领馆、航空公司、保险公司、及其他有权机构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 委托人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包括但不限于,航班延误或取消、护照延期、签证拒签或未按时 出签、不得出入境等,应由甲方自行协商解决,乙方除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予以协助外,不再承担其 他责任,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保留一切追偿权。

特别提示
1、旅客信息,委托人应最晚在出票之前向旅行社提供正确的旅客信息,包括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证 件有效期、出生日期、性别、国籍等,并应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性。
2、婴儿,旅游者携带婴儿出行的,需自行购买婴儿机票及办理婴儿签证等,如旅行社可以协助的,需 额外收取该部分费用。 3、酒店入住,通常酒店对入住客人会有年龄的要求,例如,同订单中至少要有一位入住客人已满十八 周岁。按照行业惯例,一般酒店的入住时间是当天中午14点整至第二天中午12点整,实际入住和离店 时间以入住的酒店为准,如客人提前入住或推迟离店,均须加收一定的费用。
4、目的地酒店资源稀源,容易超售,特别是黄金周等旅游旺季,如乙方与酒店进行确认后因酒店超卖 等原因导致甲方在入住时发现酒店房型不是预先确定的,须立即联系通知乙方,甲方不得选择拒绝入 住,乙方尽量代甲方向酒店争取补偿减少损失,或根据酒店安排协调至同级别酒店,但不承担非乙方 的过错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及补偿。
5、付款,为保证产品的成功预订,委托人应在产品确认后24小时之内或双方约定的时间付款。如委 托人未按要求及时付清相关费用,而此时旅行社预留产品的价格、内容或标准等发生变化,旅行社对 此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6、折扣机票,如委托人选择了折扣机票,因网上数据更新有一定的延时,所选定的航班、舱位和价格 以旅行社最终回复为准。 7、代订机票上所示的时间如与航空公司最终通知搭乘飞机时间不一致的,以航空公司最终通知时间为 准。 8、联运航班,申请联运航班均以航司批复为准,包括航班时间、航班号、机票价格等,协议约定报价 为参考价格,以实际出票为准,按照多退少补原则执行;
9、签证服务,是否给与签证或签注,是否准予出入境,是使领馆及有关部门的权力,如因甲方的自身 原因或因提供材料存在问题及其他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而不能及时办理签证或签注,以及被有关部 门拒发签证或签注,不准出入境而影响行程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不退还相应服务费
10、时差,产品行程单和出团通知书上提及的到达时间和起飞时间均为所在国或地区的当地时间,委 托人应合理注意旅游目的国和国内的时差。
11、委托人年龄,委托人系18周岁以下(不包括18周岁)或 70岁以上(包括70岁)参加旅游,应有亲属
同意,非单人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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